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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2014年08月16日

在文化部、财政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自6月1日至8月1日顺利完成。经前期广泛宣传动员与积极协调组织,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得到了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积极参与。据统计,各申报主体网上填报项目6502项,正式提交项目4260项,超过了预期,为下步评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实现了基金理事会领导提出的开好头、起好步的工作要求。

经对申报项目的量化分析,从申报项目类型来看,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2001项(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1057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944项),占总量的46.96%;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836项,占总量的19.64%;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833项,占总量的19.55%;人才培养资助项目590个,占总量的13.85%。

从申报主体状况来看,申报主体为机构的项目3091项,占总量的72.54%;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1169项,占总量的27.46%。在机构申报中,由国有机构申报的项目2240项,占机构申报项目的72.94%;由非国有机构申报的项目851项,占机构申报项目的27.71%。

从申报项目地区分部来看,各省区项目申报项目的数量分别为:北京673项、云南466项、河南233项、内蒙古183项、河北163项、安徽162项、福建156项、山东155项、山西151项、江苏131项、上海128项、湖北119项、湖南115项、吉林114项、甘肃114项、天津110项、辽宁109项、江西107项、新疆104项、重庆102项、浙江96项、陕西92项、广东89项、四川70项、广西60项、宁夏51项、部队(含武警)49项、青海48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项、黑龙江29项、贵州27项、西藏13项、海南9项。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重点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规范申报流程,研究制定了《申报指南》和《申报表》,帮助各申报主体明确目标、理顺思路、统筹安排、科学有序地做好申报工作;二是搭建了信息化网络申报平台,实现了向全社会开放和远程申报的功能,提高了项目申报工作的透明度和经济性,同时也通过动态监控、数量统计、技术分析等功能模块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在项目申报期间开通了3条电话咨询热线与网上QQ咨询平台,及时准确、周到细致地解答各方面提出的问题,并借此机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系统、改进工作;四是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活动,基金理事会领导和管理中心的领导先后赴17个省区市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宣讲答疑,利用文化部相关司局和协会组织的各类研修班,讲解基金制度设计和申报、评审、资助流程,讲解申报指南要求和填表注意事项。同时注意发挥媒体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基金工作,制作动漫宣传片等。

项目制申报评审与管理在经济领域已很成熟,但在艺术领域尚不普及。国家艺术基金的制度设计是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和资助,这一方法有助于我国艺术管理体制机制向现代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提升。自2013年底国家艺术基金宣布成立,经过大半年的努力,从申报指南发布、组织动员、网上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能够获得目前的申报数量,表明了艺术创作的基金制管理获得了文化艺术界,乃至全社会的认可,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和热情的参与。下一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对已提交的申报项目做进一步整理分析,同时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面向社会、专家评审、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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