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文化邮箱: 381169311@qq.com

当前位置:首页 »专项基金 »专用基金收入(proceeds from special purpose fund)

专用基金收入(proceeds from special purpose fund)

2013年11月19日

概念
  财政部门按规定设置或从上级财政部门拨入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如粮食风险基金。
  特点
  与基金预算收入的区别在于:基金预算收自变量按规定取得并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而专用基金收入是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设置或取得并单独管理的资金;基金预算收入要按照预算级次解缴国库,而专用基金则开立专户储存。
  核算方法
  各级财政设“专用基金收入”科目核算从上级财政部门或通过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取得的专用基金,同时设置“其它财政存款”科目反映其储存。取得专用基金时借记“其它财政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收入”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年度的专用基金收入如数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
  政府专用基金收入的核算
  设置“专用基金收入”账户,用于核算财政部门按规定设置或取得的专用基金收入。包括财政部指定的专用基金(如“粮食风险基金”)以及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设置的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收入”以总预算会计实际收到的数额为准。其借方记专用基金收入退回数或年终转入“专用基金结余”数,贷方记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数或本级预算支出安排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收入累计数,年末余额全部转入“专用基金结余”账户,结转后年终无余额。本账户应按专用基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下一条:专用基金特点
扫一扫关注微信